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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公告  (公告字第20160108號) 不看公告必然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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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二十三號公告(09/29/2011)

根據國際佛教僧尼總會送來的有關喜饒根登·噶瑪巴登洛德仁波且金剛換體禪修法圓滿,舉行感恩第三世多杰羌佛法會的訊息,同時接到一些人請求第三世多杰羌佛印證關於巴登洛德仁波且的金剛換體禪是否屬實?是否是他學法後自己修開的?他早就頗阿法開了頂嗎?並說金剛換體禪比頗阿法功力大過千倍,這是正確的嗎?為此,辦公室答覆如下:

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我自己說誰是凡、誰是聖,是不能作為定論的,我自己是慚愧者,我真正教大家的修行是以發在網上的《解脫大手印》兩大心髓和《什麼叫修行》為修行依據標準,如果你要了解人生宇宙的關係,就要聽我講的《借心經說真諦》,我無權作聖凡定論,因此我不參與任何佛教機構舉行的聖德級別考試的鑑定,無論是什麼聖德要學佛法,兩大心髓才是一切大法的根源。”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沒有設立對任何修行證量測驗或考試鑑定的項目,不做這方面的事,當然,經過七師十證當場考試,這是拿因果來擔保發誓公認的,但辦公室根據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準確信息,對金剛換體禪修法成就者,在科學儀器的檢測下,只能作為基本的三師七證對開頂者的參考證據,不是最終的定論,真正確切的定論必須要通過七師十證現場考試,證明道行的證量等級,由七師十證親身監考、親眼所見定論真實不虛,才發給聖證書,總之是什麼等級,請你們自己看持證者的聖證書,凡持有七師十證的聖證書者,無論社會上任何對他好的傳言,或是非的謗言,都不影響聖德的本質,聖證書是唯一鐵定標準的依據,如果是假的開頂,不顯道量,十七個出家人或仁波且就不敢以墮惡道而發誓為未開頂者擔保,而且每年都要考一次作為年審,是對行人的負責,以免誤認失道退凡的人為聖人。根據了解喜饒根登仁波且早在十年前是頗阿法開頂插草,後來由於他的行持關係造成一些負面的傳言,但是他確實在三年間學了金剛換體禪的法,目前據他們傳的資料顯示開了頂,但本辦公室至今沒有見到七師十證現場監考定論的結果,因此我辦公室不能答覆該仁波且是否真開了頂。無論是什麼樣的大德、仁波且,必須要清楚一點:釋迦牟尼佛的四依義之一“依法不依人”,無論是什麼人,受金剛換體禪境行法,只要能經七師十證考試顯示合法道量過關,那確定地說就是無疑的金剛換體禪境行大聖德,如果有人對持證者非議,無論是什麼人,此人絕對知見不正。至於所問到的金剛換體禪與頗阿法,絕對不是同一層面的法,頗阿法是天地之差於金剛換體禪,只是具備頗阿法開頂並不是聖德,而金剛換體禪是大聖德,所以頗阿法才只能插草表示,是沒有展顯實相道行的境界的。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二十三號公告(09/2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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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時報新聞

 

 

    連結: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

 

    新聞內容為: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發表公告駁斥為國民黨『作法』

本報綜合報導〕總統大選選戰倒數計時,網路謠言蜂擁而起,近日針對小英的高聲勢,藍營裡傳出國民黨為求勝選,請出絕世高人第三世多杰羌佛加持,圖力挽狂瀾,但是遠在太平洋彼岸的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一看到這項傳言,當下立刻發表公告聲明鄭重駁斥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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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 三十五號公告) 
 

          針對最近收到的一些問題,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現集中簡要答覆如下。為了方便大家領受,在公告中略去了繁瑣的提問,只給問題之簡要答案。

一、 第三世多杰羌佛已經明確說法:《上師五十頌》(或稱為《上師五十法》)這本書是修密宗的人士所學的,在顯宗一般都不依此書,只有少數顯宗法師用它,這本書功德很大,但在此末法時期,所產生的作用是過害多於其功德的,其原因在於當今出現了很多身為大法王、大活佛、大法師、上師等,但本質卻不具師資的人,把這本書拿來作為挾持、壓榨、欺騙、控制行人的一個工具,讓弟子對他們唯命是從,使得許多虔誠的佛教人士受騙受害,因此,不能再依《上師五十頌》行持,否則,悲慘不堪設想!

二、 對於沒有參加七師十證的考試一事,原因是大部分的師資都是自己沒有把握過關,怕造成失手,才沒有申請考試,只保留三師七證聖德證書。也有極其稀少的師資,已具考試過關道量,但其本人謙虛自修,而不願公開自己的證量程度,但是,這種人都有一共同特徵,他們必然十分忍辱,沒有派別之爭,決不以聖者自居,日常中把自己放在低位,不會誇耀自己比別的上師強,此類人具有絕對無私聖德的風範,這類上師雖然只持有三師七證聖德證書,但有可能是沒有經過七師十證考試的具格聖德。但是要特別注意,如果是相反的,此人吹噓自己、以聖德自居,滅他樹己,狂妄傲氣,但又沒有聖德證書,無論此人有多少書發行,無論此人宗教身份多大,絕對是假聖人真凡夫。另外,閉關與考試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只要證量達到考試程度,閉關或不閉關都可以申請報考,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自己要閉一下關也是應該的,就是有把握考得過,閉關也是應該的,但考試都是自願申請的。

三、 真正的行者或聖德上師,他的心中唯一想的就是佛弟子的成就解脫,因此他希望弟子能找到比他更高、更好的上師,會大力支持弟子的學習成就,更況聖者上師?對任何佛弟子,只要是去依止更好的、比自己強的任何一個人,他都很高興。相反,凡阻攔弟子向高僧大德或聖德求學者即是知見不正之人。但是,凡吹噓自己比別的上師強,這決定性地說:此人我見纏身,凡夫自傲,決非聖者!除非持有七師十證聖德證書。但凡持有此證書的聖德,通常都是虛心自謙,為人厚道,可是免不了門下弟子往往讚師拉人,有可能說別的上師不如他的上師,讓行人依止他的上師。這類佛教徒弟子讚自己的師是對的,但不應該謗別人,除非所批評之對方是邪見妖師或騙子,凡對好人,不可謗他揚己,但作為行人自己要跟誰學習,那是應該的,本無幫派之分。至於三業相應是指佛弟子要與佛陀或等妙覺菩薩的教誡相應,而不是與其非巨聖德或大聖德的上師相應,記住,要依法不依人。

四、 有人提出的問題讓我們啼笑皆非,竟然愚癡到說:"佛陀說了×××事應該這樣,我的上師說了×××事應該那樣,我應該怎麼選擇呢?"本辦公室實在無法理解這種人是不是正常的人?你自己說一說,是應該依佛陀所說之法呢,還是應該依你上師之言呢?你在說這個話的時候,是否想過,你已經往輪迴的深淵邁去了,而且是亡命跑步衝去的?因為在你的心中,還要把佛陀的教誡拿去和你的上師的語言作一選擇,你的上師是一個什麼級別的聖者?就算他是日月輪的大聖德,在佛陀的教說、法理、言辭面前,他的話也是廢話!更何況,他拿到日月輪的聖德證書了嗎?修行人,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怎麼連這麼最基本的常理都不懂呢?至於佛陀駐錫哪裡,哪裡就是佛地,這是沒有話可說的,但是,佛陀一旦沒有駐錫那裡了,隨因緣和無常會轉化的,就如印度菩提樹下,一度也曾變為騾馬市場。除非佛陀作了特殊加持授記,那就不同了。

五、 凡是高僧大德或聖德,都應該尊敬、求學,如果一個修行人,或身為上師或聖德,連聖德高僧都不互相親近,還會對普通人慈悲親近、施以利益嗎?佛陀要眾生建立無常心,就是為了讓你們自己警覺,貪法貪行,若能為自覺覺他而貪法貪行,那是功德的,要記住:"寧捨生命不捨法",自己必須學到佛法才能成就,只有成就才能渡生。

六、 無論該師持什麼經教法本,都要以一百二十八條知見去檢查一切上師和弟子及七眾行人(包括任何上師身份者),對其判斷正與邪。佛弟子皈依、學佛時間的長短和資格的老幼與知見的正確與否毫無關係!

七、 限制弟子向別的聖德或上師求法,是自私的行為,該師應該認真學好一百二十八條知見。你說學佛的人都在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旗下,這太錯了!真正的高僧大德或聖德是不會控制弟子在自己的旗下的,因為凡聖者都沒有自己的旗,就像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沒有一桿旗,只有佛教在宇宙中的真理,這真理是十方三世一切諸佛的,是無量眾生有權共享的",因此沒有什麼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旗子的概念。好的佛教徒應該親和一切上師、師伯、師叔、師兄弟、師姐妹、親人、乃至不認識的人,甚至對立的人也要主動親和,因為他們都是佛教徒的親人,證量德境比我們高的,我們要向他們學習,如果比我們差的,我們要渡他們、幫他們。凡有幫派隔閡、對立眾生,說明此人還沒有真正悟到佛陀的教法。要明白,佛菩薩絕不會讓這樣一個自私邪見幫派的所謂佛教徒混進成就解脫的世界裡。因為佛菩薩們清楚看到了,一個還沒有成就解脫的人就不去親和他人,如果一旦成就聖量道境,那還得了?豈不就是魔妖了嗎?正因為如此,才會有學上層的佛法,首先要經過擇決定奪,法義規定的作用就在於防止壞人或自私幫派之人學到大法。那些對立眾生的人要自問三句話:菩提心在哪裡?是怎樣在面對眾生?能經過擇決的定奪法緣嗎?大家要記住,真正的佛教、佛法是無私的,無論對方是什麼身份、什麼人,只要對眾生好的,都要去做;只要是比我高的,我都要學習;只要是比我差的,我都要愛護幫助,這是一個修行人的基本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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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 三十四號公告) 
 

          這些年來社會上有不少人在一些國家和地區,打著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名義,設立銷售點和不同形式的售賣方法,出售第三世多杰羌佛創造的成果,甚至買賣與第三世多杰羌佛毫無關聯的東西,並且宣傳說是第三世多杰羌佛賣的,社會上這些人藉用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名義來做生意,而第三世多杰羌佛卻完全沒有參與,根本對這些冒牌之事一無所知,辦公室也陸續接到一些諮詢,所求證的買賣項目太多,不一一舉名,在此僅列舉一例,比如就有人反應××地方的“髮必生”(雄力育髮液)是第三世多杰羌佛設立的專點,賣的錢都要交給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大家支持就是功德無量。這些玷污佛陀、欺騙世人的劣行,必須予以治理,辦公室今天公告事實真相。

          “髮必生”確實是第三世多杰羌佛的科技成果之一,第三世多杰羌佛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將其研製出來以後,當時泛太平洋保健品公司拿去生產了,但是,第三世多杰羌佛把幾項產品,其中包括“髮必生”(雄力育髮液),交給他們以後,從此再沒有管了,也沒有在其中有任何一分錢的金錢利益分配。至於現在是什麼公司或個人在生產、設點銷售,第三世多杰羌佛一概不知,沒有與這些設點銷售、治療、經濟沾過邊。而且,更重要的是,第三世多杰羌佛辛辛苦苦將“髮必生”研製出來、被中國衛生部發紅頭文件批準為全中國第一號育髮產品以後,這麼二十多年來自始至終,沒有收過一分錢,也沒有向任何生產廠家或個人要過錢,無論是權利金、轉讓費、利潤、勞務費,還是其它任何名目的費用等等,第三世多杰羌佛沒有拿過一分錢,也不清楚該產品流落到什麼人手中了、他們在幹什麼,簡單地說,那就是產品在社會上生產、買賣、設點銷售等等,早已與第三世多杰羌佛沒有任何關係了!

          因此大家要明白,這二十幾年來社會上行銷的打著“第三世多杰羌佛創造的成果”旗號的或藉用第三世多杰羌佛名義來銷售其它的東西、別人的另外項目的任何東西,都是與第三世多杰羌佛沒有任何商業或經濟上的關係,對於第三世多杰羌佛創造的成果,祂沒有半分毫認為這些成果是祂擁有的,有很高的經濟價值,而是祂早已把它們忘了。比如以“髮必生”為例,也就是說,第三世多杰羌佛只是將“髮必生”研製出來了,然後無償地貢獻給了社會人類,僅此而已!社會上有哪些人、如何利用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名義來做什麼等等,第三世多杰羌佛一無所知!請那些向辦公室詢問、諮詢、聯絡經銷的人士不要再浪費時間諮詢這些問題了,因為第三世多杰羌佛只賣一樣東西,不做其它任何生意,包括自己發明的任何成果,一概不生產、不經銷,沒有賣過創造成果,唯一祂只賣自己畫的畫,徹徹底底完完全全合法向國稅局納稅,甚至把自己賣畫的錢拿來捐贈給慈善機構或佛教僧眾團體!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2013年4月13日

引用: 瑪倉寺  http://www.macangmonastery.org/index.php/2014-03-02-21-14-15/04-2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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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 三十三號公告) 
 

有幾個重要的問題,必須予以再次公告行人:

一、 第三世多杰羌佛本身沒有任何網站,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在全世界唯一只有一個!設立在美國,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的網站在全世界也只有一個!即是:www.hhdcb3office.org。除此之外,在全世界任何其它國家或地區,都再沒有任何形式的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也再沒有任何屬於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的網站。

二、 一些人來信詢問的網址:www.dorjechang.com 不屬於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的網站,可以說,一個宣傳、弘揚第三世多杰羌佛佛法的網站,只要是純淨的依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法法音而宣傳,其發心是功德的,但是,凡發表有自己的文論,無論是尊者、法王、仁波且等人的文章、開示、個人網頁,其知見、內容一定會有錯誤,這是必然的!除非是等妙覺菩薩。但是,要證明是等妙覺菩薩再來巨聖,必須見到此人持有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發給的七師十證發重誓擔保證明的,四星日月輪巨聖德證書,否則,包括一、二星日月輪的師資聖德都絕對會開示有錯誤,乃至三星日月輪大聖德也有講錯開示的可能。更何況三星日月輪的聖德,目前只有美國才有,而且此大聖德沒有公眾開示說法。就是大家熟知的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的主席祿東贊法王,他都只是證到了一星日月輪的師資聖德,可想而知,那些非日月輪的聖德,講開示、論述的錯誤是什麼程度了?如果講說、開示、論述之人根本不是日月輪師資聖德,而是須彌輪聖德,乃至根本不是聖德,你們大家自己想像,這些人講的東西會沒有錯嗎?除非他(她)的文論是由三星日月輪的大聖德審閱更正,這樣也許錯誤就少了,知見就比較正一點。

三、 第三世多杰羌佛已經鄭重聲明:“沒有任何人可以代表我!”現在,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再次提醒大家,任何尊者、法王、仁波且、阿闍梨、法師、聞法上師等人,他們要做的佛事就是帶領大家恭聞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學習修行,以真正利益大眾來面對一切人。在當今世界,所有的佛弟子們要學佛修行、福慧增益,成就解脫,只有恭聞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修習第三世多杰羌佛所傳的《解脫大手印》和《藉心經說真諦》,是最快捷的成就之路。若要避免被假的修行人、騙子所蒙蔽,就一定要上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的網站(www.hhdcb3office.org),才能及時獲取正確的資訊、正確的見地!!!除此之外,其它所有資訊都存在著不同的問題或嚴重錯誤,乃至罪過。

四、 目前,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已經遍布全世界,但是,具體的聞法地點我們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不清楚,因為我們沒有與他們聯絡,請與國際佛教僧尼總會聯繫,他們的Email是:info@ibsahq.org  ibsaoffice@gmail.com

五、 在我們過去所發出的公告中,有少數人的Email地址沒有激活,或者有錯誤,致使被退回。因此,我們希望那些沒有收到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公告和說明的,請你們把你們正確的Email地址重新再送一次給辦公室;那些已經收到了公告的,也請你們互相幫忙傳遞給沒有Email的人,並幫助那些Email地址有錯誤的更正成正確的;還有,就是經常地上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的網站查閱。不然的話,你們就會失掉百千萬劫難遭遇的良機!

我們不願任何一個人走偏路,而是希望所有善良的人們真正能福慧增益,直至圓滿,得到解脫,因此特發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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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 三十二號公告) 
 

          這是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的又一不該公告的公告,因為對此類問題已經重複很多次了!

          最近,又持續不斷地有很多人用不同的方式向我們辦公室詢問說:××人是不是代表第三世多杰羌佛來處理某件事?這些詢問者根本不把之前的公告拿來應證,乃至對之前的公告看都不看,所以才發生同樣的上當受騙。

          如果用一句流行的話來說,就是:我們對這些來詢問的人實在無語!在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裡面、在《多杰羌佛第三世》寶書裡面、在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的公告裡面,都警告過很多次了:沒有任何人能夠代表第三世多杰羌佛,除非這個人持有第三世多杰羌佛親筆簽字、蓋有第三世多杰羌佛指紋印的授權書!而且這個授權書會公佈在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的網站上,大家可以上網查核是否屬實!而且至今為止,第三世多杰羌佛沒有發出過一份授權書給任何人,因為沒有人能有資格代表!

          再次提請大家注意,今後任何人,無論他是什麼身份,無論他以什麼形式、做什麼事情,包括第三世多杰羌佛在法音中讚歎過的人,只要說他/她是代表第三世多杰羌佛來的,或者說是按照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吩咐,而此人又沒持有第三世多杰羌佛親筆簽字並蓋有第三世多杰羌佛指紋印的授權書,第三世多杰羌佛為了保護大家不致受騙上當,親口定性說:此人絕對是騙子!

特此公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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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多杰羌佛

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

(摘自第三世多杰羌佛原法音開示)
 

          今天我為大家講什麼呢?就開示至關重大的成就解脫關鍵佛法吧。這一次我必須要提醒大家,今天我對大家講的法確確實實是不能忽視的重要。重要在哪裏呢?這是關聯到你們學佛修行是否能受用,能福慧增長成就解脫,或者墮入三惡道的大事問題。今天講到的是“邪惡見和錯誤知見”,凡是學佛修行人的人,只要犯了一條邪惡知見,這個人是不能成就解脫的,而且也不會增進福慧資糧,修成道力境界。不管你是哪一宗哪一派,只要是你想了生脫死,得到成就解脫,就不能犯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只要你犯邪惡知見其中一條,就不可能修起福慧資糧而且無法成就解脫。但如果犯了以後,懺悔了,當下改正,就沒有問題了。錯誤知見的罪略微比邪惡知見輕一些,雖然略輕,有的條款犯一條也會出問題,有的只要犯二三條,同樣不得成就,不得受用。這是所有佛教徒必須要執行的一種了生脫死證成就聖果的鐵定法規,這法規不是誰編造的,這是因果的規律,是十方諸佛菩薩之菩提共行。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是《解脫大手印》裏面必須的一個重要部分。為免有的人理解錯誤或講解偏邪亂說,所以今天我親自講釋,這是粗略的淺述。

           邪惡知見大概為:所謂“大概為”就是說,這裏並沒有包括完所有的邪惡知見,但主要依法的已經包括了。只要不犯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自然你就成了菩提道上正知正見如法的修行大德。

           以下每一條款均以“認”來立標,也就是只要認同、同意、執行以下條款,就是犯了邪惡知見。

           第一條,認鬼神為解脫主。

把鬼神認作當成我們依止解脫的主人,把鬼和神作為我們依止成就的領袖,確定認為這鬼神可以救我們出離生老病死苦,認為只有鬼神才是救我了生脫死之主子。其實鬼神本身都未能了脫生死,所以鬼神並非我們學佛修行人的解脫主。

           第二條,認神通為成就目的。

認修行學佛是為了證神通變化,得到神通就是我們追求的最終目的,得到神通就成就解脫了。要明白,神通與成就解脫完全是兩回事,無論有多大的神通,也不屬於成就解脫的本質,因此,圓滿福慧,證空性真如,生死自由,才是成就的目的。

          第三條,認可破三乘戒律。

認為所受的三乘戒律是可以破犯的,在某種因緣下或特殊修法下我們可以不守三乘戒律。必須注意,無論什麼條件,三乘戒律都不可破,任何人,包括高僧聖者法王等都必須執行,否則就是披著佛教外衣的左道旁門。

          第四條,認脫離菩提心修行。

佛法中有很多修行的方法,無論用任何修行法,都不能脫離菩提心,只要脫離了菩提心,任何修行都是邪惡的修行。所以修行最重要就是不能脫離菩提心,也不能認同脫離菩提心者。

          第五條,認戒律不需全部守。

只要你受了某個戒,就得不折不扣的守,每一條都得守,不能認為只守其中一條或部分戒條,某些戒條可以不守。只要認為戒律可以不必全部守,此理念不僅是邪,而且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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